(原标题:山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近十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85.5万人次)
记者 张如意
10月12日上午,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山东在健全完善救助保障制度、推进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邢洪锐介绍,山东紧紧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这一重点,不断健全救助体系,完善救助政策,推进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从单项救助制度发展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拓展到低收入边缘群体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完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目前在保人数172.5万人;联合有关部门完善专项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难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近十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185.5万人次,较好地化解了城乡居民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
救助保障政策更加完善。低保方面,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放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条件,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方面,出台了《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有集中供养意愿的愿进全进。临时救助方面,打破急难救助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实行由急难发生地24小时先行救助,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一。
救助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在全国率先将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全面委托乡镇(街道)实施,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高标准建设了山东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从单个部门、传统人工核查转变为多部门联网、信息数据核对,实现了7个救助职能部门18类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掌上办”“指尖办”。创新建立了救助政策主动宣传、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的“三主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在黄河流域和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的35个县(市、区)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关爱项目,惠及近4万名困难群众。丰富孤困儿童服务保障内容,有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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