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7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记者 李殷婷
10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把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城乡统筹、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强化源头防控、集中整治攻坚,逐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年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立、治”重点任务,1.37万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并实现了监测监管全覆盖。当前,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中向好,纳入国家考核的7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是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基础。山东结合实际,按照分级审批、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至2015年年底,完成全省28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018年,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有关市县优先完成87个黄河滩区农村水源地和2325个省定贫困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和清理整治。在此基础上,2021年年底,我省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人以下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同时,结合工作需求,组织各市对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步开展矢量数据制作。今年6月,已完成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制作工作。
同时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各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界碑、界桩、宣传牌、道路警示牌等,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水源地,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截至2019年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二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每年组织各级开展饮用水水源常规监测和全分析监测。日供水20万方以上水源地全部设置预警断面,日供水10万方以上地表水源地、日供水5万方以上地下水源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罗辉在会上说到,2018年至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联合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采取“一张清单管理、问题一对一交办、相关部门一线推进、一份督办函跟踪督办、一次待销号问题现场核查、严防一刀切”的“六个一”工作法,实施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截至2020年底,全省“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1366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并逐一现场销号。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2轮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了全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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